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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建議收藏!關于化妝品標簽新規的解讀,這篇都說明白了

          化妝品標簽是化妝品基本信息的載體,也是產品展示、宣傳最重要的媒介。

           

          202251日起,申請注冊或進行備案的化妝品,其標簽就需要符合《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此前已注冊或備案的化妝品,須在202351日前完成產品標簽的更新。

           

          新舊標簽管理要求有什么變化,標簽新規又有什么特別需要注意的地方,現為大家一一梳理。

           

           

          一、必須標注內容

           

           

          1.產品中文名稱

           

          【主要變化】明確須有引導語

           

          ·銷售包裝可視面顯著位置標注

           

          ·至少有一處以引導語引出。

           

          ·以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等作為商標名的,需取得注冊商標證,且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中對其含義進行解釋。

           

          ·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應標注產品中文名稱。

           

          ·不得以商標名的形式宣稱醫療效果或者產品不具備的功效。

           

          《辦法》規定使用具體原料名稱或者表明原料類別的詞匯的,應當與產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該原料在產品中產生的功效作用應當與產品功效宣稱相符,如產品名稱為某某氨基酸面膜,產品功效宣稱為抗皺,則產品配方中應包含氨基酸,并且氨基酸的使用目的應當與抗皺相關。使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描述產品的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時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動物、植物或者礦物等名稱加香型、顏色或者形狀的形式,也可以在屬性名后加后綴注明,如黃瓜味洗面奶或者洗面奶(黃瓜味)。

           

           

          2.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

           

          【主要變化】引導語發生變化

           

          ·以普通化妝品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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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生產企業

           

          【主要變化】細化標注要求

           

          ·生產企業名稱和地址應當標注完成最*后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的生產企業。

           

          ·境內生產企業應在企業名稱和地址后標注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編號。

           

          ·若生產企業注冊地址和實際生產地址不一致,應當標注生產許可證上載明的實際生產地址。

           

           

          4.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

           

          【主要變化】新增必須標注項目

           

          ·以相應的引導語引出。

           

          ·產品執行的標準編號即產品注冊號或備案號。

           

          ·原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可不再標注。

           

           

          5.全成分

           

          【主要變化】標注形式、降序要求發生變化

           

          圖片1.png 

           

          ·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

           

          ·應標注全部成分的原料標準中文名稱。

           

          ·含量應為單個成分在配方中的總含量。

           

           

          化妝品成分是指生產過程中有目的地添加到產品配方中,并在最終產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為了保證化妝品原料質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極其微量的抗氧化劑、防腐劑、穩定劑等成分,雖然在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時以該原料復配的形式進行產品配方填報,但不屬于化妝品的成分,可以不在產品標簽上進行標注;當然企業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也可以在產品標簽進行標注。

           

           

           

          6.凈含量

           

          ·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展示面標注。

           

           

          7.使用期限

           

          【主要變化】細化標注要求

           

          ·兩種標注形式:

           

          1.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2.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

          ·銷售包裝內有多個獨立包裝產品時,每個獨立包裝應當分別標注使用期限;

           

          銷售包裝可標注最早到期的獨立包裝產品使用期限,也可分別標注單個獨立包裝產品使用期限。

          ·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應標使用期限,但可以采用標注生產批號和開封后使用期限的方式。

           

           

          8.使用方法

           

          【主要變化】新規明確內容

           

          ·能保證消費者正確使用。

           

          ·需要標注產品使用方法的,應當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或者隨附于產品的說明書中進行標注。

           

           

          9.必要的安全警示用語

           

          ·應當以注意或者警告作為引導語。

           

          ·三種必須標注安全警示用語的情形。

           

           

          10.法律、行政法規和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應當標注的其他內容

           

           

          二、特別注意事項

           

           

          1.化妝品的最小銷售單元應當有標簽。

           

          2.化妝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標簽應當使用規范漢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號的,應當在產品銷售包裝可視面使用規范漢字對應解釋說明,網址、境外企業的名稱和地址以及約定俗成的專業術語等必須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3.加貼中文標簽的,中文標簽有關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的內容應當與原標簽相關內容對應一致。

           

          【注意】針對進口化妝品的重大變化

          進口產品原銷售包裝中標注的有關產品安全、功效宣稱的內容應當在產品中文標簽中標注。

          4.具有包裝盒的產品,還應當同時在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上標注產品中文名稱和使用期限。

           

          【注意】進口產品直接接觸內容的包裝容器上也須標注產品中文名稱。

          5.化妝品凈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的小規格包裝產品,僅需在銷售包裝可視面標注產品中文名稱、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編號、注冊人或者備案人的名稱、凈含量、使用期限等信息,其他應當標注的信息可以標注在隨附于產品的說明書中。

           

          6.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其標簽適用本辦法。

           

          【注意】非賣品未明確可免于標注產品信息

          GB 5296.38.2明確供消費者免費試用并有相應標識的化妝品可免于標注凈含量、成分表、生產企業等信息。而《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僅有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其標簽適用本辦法的規定。按照新規要求,在進一步的解讀或答疑明確之前,非賣品應標注完整的產品信息。

           

          7.兒童化妝品標簽要求

           

           小金盾.png

          【注意】

           

          新增特定標

           

          志:小金盾 

           

           

          ·標注兒童化妝品標志:標注要求參照《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兒童化妝品標志的公告(2021年第143號)》

           

          ·應標注應當在成人監護下使用等警示用語。

           

          ·標識適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圖案、諧音、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

           

          8.化妝品標簽存在下列情形,但不影響產品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處理。

           

          【注意】明確屬于標簽瑕疵的七種情形

          ·處罰條款:生產經營的化妝品的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改正措施:化妝品標簽存在瑕疵但不影響質量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企業應當及時予以改正,可以重新印制標簽,也可以通過粘貼覆蓋的形式對瑕疵進行改正,但改正后的標簽應當清晰、持久,易于辨認、識讀,不得有印字脫落、粘貼不牢等現象。(中檢院官網常見問題解答”2022419日發布)


          三、名詞解釋

           

           

          最小銷售單元

           

          以產品銷售為目的,將產品內容物隨產品包裝容器、包裝盒以及產品說明書等一起交付消費者時的最小包裝的產品形式。

           

          銷售包裝

          最小銷售單元的包裝。包括直接接觸內容物的包裝容器、放置包裝容器的包裝盒以及隨附于產品的說明書。

           

          內容物

          包裝容器內所裝的產品。

           

          展示面

          化妝品在陳列時,除底面外能被消費者看到的任何面。

           

          可視面

          化妝品在不破壞銷售包裝的情況下,能被消費者看到的任何面。

           

          引導語

          用以引出標注內容的用語,如產品名稱”“凈含量等。